校园快讯

《未成年人保护法》走进校园

作者:金晓玲 发布时间:2020-10-31 点击次数:

1017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法自20216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加大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1028日,苏州市至德教育集团三元实验小学校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活动,邀请了韦林律师来给学生们讲解2021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韦林律师,毕业于苏州大学法学院,硕士学历,就职于江苏名古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10多年,有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这次能邀请到韦林律师来为三元娃说法讲法,同学们都感到非常高兴。

此次宣讲活动主要对象是六年级学生和部分家长代表。该年龄段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可塑性很强,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对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活动现场,韦律师结合实际案例解释了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界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介绍了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内容和亮点所在。韦律师先介绍了新未保法在法律条文、字数、章节等方面的变化,然后从社会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等四个方面展开讲述新未保法的相关法律知识,重点解读了第十一条、第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六条等法律条文。通过条文的解读,学生知道了未成年人如何自我保护、防止伤害,如何用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家长们也收获不小,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这是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介绍结束后,韦律师和在场的学生家长进行了有趣的问答互动。学生们准确地回答了韦律师的问题,并争先恐后地提出自己的疑问,韦律师耐心地一一解答,为同学们答疑解惑。韦律师寓教于乐,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少年强则国强,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是祖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此次活动,提高了学生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建立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形成了良好的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新风尚。

(苏州市至德教育集团三元实验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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