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故意杀人罪”观后感
三元实验小学 六(3)苗雨柯
周二下午,我们上了一节关于“法润校园,伴你成长”法律讲堂之一故意杀人罪的班会课。
老师打开ppt,大屏幕上显示出一件“泼油纵火案”。案件的受害者是一名叫周岩的女学生,纵火者是一名叫陶汝坤的男学生,俩人都是同校的中学生。陶汝坤的爸爸陶某见周岩的学习成绩不错,便请周岩帮陶汝坤补习,两人熟悉后,陶汝坤就开始不断纠缠周岩,后来竟向周岩求爱。周岩拒绝了他,陶汝坤遭拒后恼羞成怒,一怒之下就溜进她家向她泼油纵火,将这个花季少女烧成重伤。
看完了这个案子,我的内心有许多想法,我认为双方都存在问题。首先,陶某请周岩给陶汝坤补习的事应该先说给父母,陶汝坤纠缠她的事,也应该在第一时间告诉父母或反映给校方,先进行自我保护。当然,罪过在陶汝坤,而错误在陶汝坤的父母。据案件显示,他的父母十分溺爱他,纵容他,对他没有较高的要求,使他在成长过程一直没有走直路,倒养了一副坏脾气。他们得知儿子烧伤了同学后,也没有找他谈话,进行教育,而是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他们没有尽自己的责任,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没有当称职的好父母,。陶汝坤也有错,他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违反校规早恋,遭拒后竟对同学痛下毒手,他根本没有想过自己在做什么,该不该做,做了之后的结果是什么?如果两人当初的相处方式恰当,没有纠缠,没有骚扰,结局也不会这样了。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又学到了不少,它警示了我们“时时刻刻要警惕,做事三思而后行”。